日前,区医保局为确保专项资金保障医疗机构顺畅运行,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底预付下月基金额度,并对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院预付专项资金。1月25日至2月12日,共拨付323家医保定点机构资金9.38亿元,预付海淀医院专项救治资金3392万元。
此外,区医保局还积极在为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专项政策保障患者免费救治。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涉及的337个诊疗项目和66个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对于本市和外地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医保资金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医院记账,以后由财政给予补助。
慢病患者明确诊断并需长期用药的,在保障用药安全条件下,区医保局专项措施优惠慢病特病患者,根据病情将开药量延长到3个月。肿瘤、肾透析、器官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等特殊病患者开药量、造口护理的患者门诊开造口袋等参考上述开药量执行,同时优化门诊特殊病备案流程,减少患者在医院内跑路次数。
此外,区医保局还专项指导做好经办服务。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保服务指南,指导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业务。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非接触模式,引导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实行“不见面办”。自1月31日至2月12日,区医保局对163家单位短信发布审核信息404条,对29家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及相关企业免费邮寄报销结果1893份,网上接收定点医疗机构基金申报332批次,提供电话咨询服务1096次。
据悉,下一步,区医保局将继续按照市区两级部署,有效发挥医保政策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中的正向引导和兜底保障作用。(记者 孙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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